关于陕西换购房退税,最新解答来了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支持个人换购住房需求,2022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该政策是2017年的延用 ,是五年期满后的再续;并非出台新的房地产税征收政策。

          



个人出售和新购住房在时间上有何要求:
按照政策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即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

           



出售和新购房不在同一个城市能否享受政策:
不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行政区划范围内。

           



怎么确定卖房和买房的时间: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纳税人可以依据房屋交易合同据实填写。

           



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额退还吗: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当向哪里提起退税申请: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