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贷能调整吗?工行、建行发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常见问答
存量房贷利率到底怎么降?我能享受这次利率调整后的优惠吗?什么时候才能去银行申请办理利率调整?……
自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各位购房者时刻关注着商业银行的“一举一动”。对于调整方式,目前已有工商银行确认将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调整。
近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也相继发布关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对客户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建设银行:本次调整范围是指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建设银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或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等商业用房的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本次首套住房贷款拟调整到的利率水平,则不进行调整。
工商银行: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您的贷款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是2023年8月3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三是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或者您的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标准的;四是贷款发放利率高于贷款发放时点所在城市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建设银行:这个取决于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您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
例如,如果您贷款购买本套住房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因当时 “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但目前所在地区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此外,贷款购买住房时不是家庭在当地的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当地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上述情形下,需要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果您仍无法确认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标准,您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工商银行:调整后,您的房贷利率水平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具体利率调整幅度及规则以工商银行后续公告为准。
建设银行: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按照人民银行通知,本次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水平,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因此,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主要是调整加减点。
例如,假设您现在的贷款利率为5.1%、LPR为4.2%,那您的贷款利率就是按LPR+90个点确定的,也就是4.2%+0.9%。若按有关规则,假设您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后执行的水平为LPR+10个点,那本次您的利率就会下调80个点(即90个点-10个点),也就是您的贷款利率会从现在的5.1%,调整到4.3%。
工商银行会在上述政策空间内,充分考虑百姓诉求,保障客户权益,进行调整,具体请以工商银行后续公告为准。
工商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原贷款承贷银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借贷双方通过签订补充条款等方式,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对于借款人而言,由于已经明确调整后的利率水平需符合原贷款发放时的当地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无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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